郑丽君:基本工资应渐进调整至2万4211元
行政院长江宜桦2日说,他已批示劳委会公文,自4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从1万8780元调涨成1万9047元。对此,民进党立委郑丽君(图/资料照)3日表示,依据国际劳工组织最低工资应以保障劳工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台湾目前的基本工资应调高至2万1922元至2万4211元之间才合理。
郑丽君表示,基本工资将调为1万9047元,这是去年9月就该调涨的,却被现任经建会主委管中闵挡下,前劳委会主委王如玄「简直是白辞了」;她并要求政府应制订调整的时间表,在未来3、4年间逐年调高基本工资,以保障劳工基本生活。
郑丽君指出,基本工资至少应以内政部公布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为基础,再乘以扶养人数,且依主计处资料显示,101年台湾平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1万244元,全国每户人口数约2.85人,每户就业人数是1.33人,因此每位劳工的薪资需要扶养2.14人。
郑丽君说,以此原则计算,加权平均后得到全国基本工资水准即为2万4211元,即时薪133元,而若依据较低的台湾省「最低生活费」计算,基本工资应为2万1922元。
郑丽君强调,江院长不该为提高基本工资而沾沾自喜,因为目前基本工资仍然低于内政部的「最低生活费」将近3成的水准,许多低薪家庭仍然承受巨大的生活压力。
郑丽君强调,政府应将追求「有感」的国民实质薪资的成长作为经济首要目标,用以取代「无感」的GDP成长,首要之务就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所规定最低工资的标准,依据民生基本需求计算结果,大幅调涨基本工资,维持人民基本生活水准,并让全民共享经济成长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