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委会表示,基本工资调涨,将使170万名劳工受惠。(图/记者林信男摄)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国内经济成长率(GDP)连续两季超过3%,达到基本工资调整门槛,行政院2日宣布,每月基本工资自民国102年4月1日起,调整为1万9,047元。劳委会副主委郝凤鸣认为,这个决定显示,国内的经济正逐渐复苏,初步估计约有170万名劳工受惠。
郝凤鸣指出,由于101年第4季GDP为3.42%,行政院主计总处预估102年第1季GDP将达3%以上,因此行政院同意劳委会的建议,把每月基本工资从1万8,780元,调涨至1万9,047元。
郝凤鸣说,国内经济缓步复苏,劳动市场也呈现稳定发展,这次的基本工资调整,约有170万劳工受惠,有助于带动总体薪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