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11亿买 6600万卖 关注函果然来了

(原标题:什么情况?11亿买,6600万卖,关注函果然来了)

超11亿元重大资产重组收购、6630万元董事会决议出售,收购时采用收益评估、出售时却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近来,*ST奋达(002681)如此操作,引发各界关注,并于12月8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ST奋达“高买低卖”引关注

12月7日晚,*ST奋达披露,12月4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议案》,决定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朋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欧朋达”)100%股权以总价663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昌成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昌成模具”)。

对于此次交易,*ST奋达表示,鉴于5G通信对信号数据传输速度的要求,智能终端金属外观件逐渐被玻璃塑胶陶瓷非金属材料替代,行业竞争日趋加剧,景气度下降,以及欧朋达连续多年大幅亏损,严重侵蚀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因此,本次对外转让欧朋达100%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质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另外,本次股权转让获得的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经营方面,2018年、2019年,*ST奋达分别亏损7.77亿元、30.5亿元,2020年前三季度,*ST奋达已扭亏为盈,实现净利润10.6亿元。看似交易价格不大,且合情合理的这次资产出售,却迅速引来监管层关注。12月8日午间,*ST奋达公告收到来自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关注函,函件显示,欧朋达为*ST奋达2015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标的公司,当时交易价格为11亿元,现在转让价格为6630万元,请公司说明本次评估是否与收购欧朋达时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存在差异,并说明其原因合理性等。

买卖采用不同评估标准

截至记者发稿,*ST奋达并未就深交所关注函进行回复,但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查询*ST奋达2015年重大资产收购时草案及此次出售资产公告发现,*ST奋达在买卖欧朋达时,所采用的评估机构、评估方式均不同。具体情况为,当时*ST奋达重大资产收购欧朋达时,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评估机构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交易标的的最终评估结果,评估机构为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而12月7日晚,*ST奋达拟转让欧朋达公告显示,本次交易评估机构为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欧朋达进行了评估。另外,根据2015年*ST奋达收购欧朋达时的协议安排,本次交易的补偿义务人承诺,欧朋达2014年到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00亿元、1.320亿元、1.584亿元。不过,公司12月7日晚出售资产公告显示,欧朋达连续多年大幅亏损,严重侵蚀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对此,深交所要求*ST奋达结合收购欧朋达前后,其主要资产、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变化等说明欧朋达实际业绩与购买时的业绩预测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产生重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此次出售欧朋达是否对你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等。12月8日,*ST奋达股价微涨0.59%,报收5.08元/股。工商信息显示,欧朋达成立于2006年5月29日,注册资本1.6亿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汽车模具精冲模具、自动化专用设备、精密薄板金属件、精密刀具(不含管制刀具及其他禁止、限制项目)的研发与销售等,2019年,欧朋达营业收入为1.24亿元,净利润亏损1.64亿元。在资产出售公告中,*ST奋达已明确,昌成模具与*ST奋达及其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