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美丽控重大瑕疵 称已握诚美材过半董事将依法自行召开董事会

▲诚美材副董事长叶美丽。(图/记者李蕙璇摄)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偏光片厂诚美材(4960)董座之争继续延烧。董事长叶美丽今天表示,由于董事何昭阳未将她与另3名董事提案纳入2月26日之董事会,存有重大瑕疵,因而拒绝出席该违法董事会,其现已掌握过半数董事,将依公司规定自行召开董事会,预计于今日发出开会通知,并预留2天予董事充分提案,订于3月11日召开董事会。

叶美丽表示,公司过半数包含她共4名董事,在今年2月11日依公司法,函请董事何昭阳应于15日内召开董事会,提议事项包含「本公司如何因应108年2月1日昆山奇美董事会决议案、解任何昭阳之董事长职务、选任新任董事长」等,且同时周知全数董事。

由于董事会的提案权并非任一董事所独有,董事何昭阳所召开的董事会,自应列入叶美丽等过半数董事所提议案,始属适法。相当遗憾的是,董事何昭阳在今年2月18日发出之2月26日董事会召集通知,竟全然未将上开叶美丽等过半数董事所提议案列入,显然违法,无异剥夺各董事之提案权。

因此叶美丽及另一位董事均已发函告知何昭阳,并要求其将上开过半数董事提案列入2月26日董事会议案,以求适法并符公司治理。但在2月22日、25日收到何昭阳所发之开会通知,仍然未将叶美丽等过半数董事所提议案列入,显示何昭阳刻意不列入其等之提案。

叶美丽还强调,从何昭阳发出的董事会通知所列的5项议案,除有1项须讨论外,其余均无讨论及决议之必要。譬如说其中的私募增资案,去年5月4日董事会就已决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参与发行海外存托凭证」,发行总金额上限高达新台币20亿元,且诚美公司尚未依该决议办理现金增资,故若公司确有资金需求,执行上开决议即可,根本无须再进行繁复的私募增资案,该增资案即无讨论及决议的必要。

叶美丽说,将于3月11日召开董事会中讨论对昆山之奇美增资案,务必全力捍卫诚美公司对子公司昆山之奇美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