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灾保险保费成本增 劳委会:费率增加幅度有限

职灾保险将单独立法,且其将由雇主全数吸收,保费将大幅提升,劳委会强调,虽会提高费率,但调高幅度有限。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职灾保险单独立法后,劳委会强调,除将受雇劳工全部纳入保障、提高投保薪资上限外,另规划增加给付标准、提拨一定保费加强办理职灾预防及重建措施,职灾费率可能略为提高,现行劳保职灾保险平均费率仅为0.22%,因此所增加的幅度仍有限,至于所需职灾保险费率将在完成法制作业行政院审议前,由保险人进行费率估算。

现行劳工保险包含普通事故职业灾害保险,普通事故保险费率为9.5%,含就业保险费率1%,职业灾害费率平均费率为0.22%。

职业灾害保险单独立法,是将职业灾害保险规定从劳工保险条例抽离出来,成为一套完整法律有关劳工保险体系下的职业灾害保险费率,劳委会强调,已由「职灾保险法」的费率取代,并未大幅增加雇主保费负担。

劳委会指出,雇主应依劳动基准法》第59条规定负职业灾害补偿责任,雇主所缴保险费,于劳工请领职灾保险给付可以抵充。职灾保险单独立法后,投保薪资的上限提高,雇主可抵充劳动基准法的职灾补偿范围扩大,且全面强制纳保后,因职灾所衍生之劳资争议,也可望大幅降低,对整体企业经营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