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检察官刘仲慧歧视台东人 1日13谬行被罚免职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桃园地检署女检察官刘仲慧,今年3月任职台东地检署期间,开庭态度不佳,不但用台语当事人说,「你们台东人都欺负我,我就欺负恁」,还辱骂书记官,并诱导2名已认罪的现行犯翻供否认犯行,这些不当言行都是在同一天发生的,1天总计有13件荒谬言行,8日被检察官评鉴委员会以歧视台东人等理由决议监察院建议免职,成为首名被评鉴惩处的检察官。

55岁的桃园地检署女检察官刘仲慧当过女工,苦读多年,40岁考上司法官,今年3月她在台东地检署任职期间,开庭态度不佳,被检察官评鉴委员会建议免职,也成为第一名被惩处的检察官。她的夸张言行,包括常对当事人说「你们台东人欺负我,欺负我这个外地人,我就欺负恁(你们)」,毫不掩饰对台东人的歧视。

刘仲慧因怀疑书记官向上级报告她的行踪,要求张姓书记官请调,发现他没照办,当天多次当庭辱骂他是主任检察官、检察长门神监控我的噢!还说诅咒久了都会灵验

另外,当被告承认偷窃或与有妇之夫发生不伦恋,她却说这证据又不足,别人又不知道,你就不要承认嘛!企图指导当事人辩解脱罪。

刘仲慧威吓书记官,对被告有歧视言论,指导被告否认犯罪,竟然都是在3月9日同一天发生,一天内总计有13次言行不当,检察官评鉴委员会认为她已不适任检察官,决议报由法务部移送监察院,建议免除检察官职务,转任其他行政职务

刘仲慧未否认失控言行,但强调是因直属主任检察官多次退回她承办的案件,且书记官记录她的行踪,让她有遭监控的压力

检察官评鉴委员会指出,司法官训练所第38期、担任检察官职务达12年余的刘仲慧,不当言行多达13件,严重违反法官法及检察官伦理规范,有惩戒必要,评鉴后决议报由法务部移送监察院审查,审酌刘仲慧已坦承行为失当,建议应依法官法免除检察官职务,转任检察官以外的其他职务,作为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