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检系列/充满歧视的检察官:刘仲慧

刘仲慧于98年9月3日调任台东地检署后,因办理案件与其主任检察官意见不合,又怀疑自己的书记官张某是主任检察官派来监视她行踪的,便要求张某自行向主任检察官请求调配其他检察官。

101年3月9日,刘仲慧在执行职务时,发现她配属的书记官仍然是张某后,心生不满,因而作出下列言行

1.讯问前,对书记官张某说:「你们法律人有什么不能做的,狗屎都可以吃,你真的是好人,真的知道怎么欺负死人不偿命,我后天一定让你们地检署验尸,(大吼)给我关掉录音,我绝对让你们礼拜天给我验尸,不然礼拜一来验也可以,无所谓,我绝对要把信寄出去后,再死给你们看,我永远诅咒你」、「(大吼)我怎么敢生气啊,你们那么优秀,好优秀,你那个脸,讽刺的脸给人家看,你认为监视器看不到你的脸来欺侮我,你给我站在那边,让监视器看你的脸,是什么脸」、「(大吼)有主任检察官敢当你的靠山,你就敢这样欺侮人,台东人(指张某)真的是好样,在人前面是一个样子,在后面一个样子」、「我诅咒你的小孩,会让你负担你一辈子,永远都负担不了的一辈子,而且让你永远都脱不了手,而且让你永远、永远,恨他却脱离不了他,我诅咒你这样子,应该够了,你要知道我的诅咒一定会实现,我诅咒过的人每个都没有好下场,我希望你的福报能够,够承担我的诅咒」。

2.开庭中,她竟迁怒同为台东人的被告:「你台东人欺负我,我就欺负你台东人」、「你们台东人欺负我,我就欺负你,祝简单ㄟ,祝简单ㄟ喔,我还可以欺负你们台东人欺负很多个月的哩。我祝欢喜(台语)」、「你们台东人一条退路都不给我,你们台东人真的好样」、「你们台东人说谎都脸色都不会变啊,没法度(台语),真的服了你们台东人」、「真失礼,我去给台东人凌迟,找你出气」、「你们台东人只喜欢逼死人,你们台东人逼不死人的话,是狗养大的」。

3.讯问时,她对告诉人说:「我要签诬告出来,因为你是台东人,我被台东人欺负,现在所以我要欺负台东人」、「欺侮我的人他从不认为他有错,他们竭尽所能要踩死我,所以我就竭尽所能踩死你们台东人,反正是你被判罪啊,反正是你被关,跟我无关」。

刘仲慧因言行举止失控,在101年10月遭检察官评鉴委员会作出建议免职的决议,也是检评会在101年1月成立后,首次作出决议的个案

▲台东地检署检察官刘仲慧因言行失控,在101年10月遭检察官评鉴委员会作出建议免职的决议,也是检评会成立后首次作出决议的个案。(影片转载自youtube 法操FOLLAW/已获法操FOLLAW授权,请勿任意转载)

案例评论

按检察官伦理规范第2条:「检察官为法治国之守护人公益代表人,应恪遵宪法、依据法律,本于良知公正客观、超然、独立、勤慎执行职务。」

第5条:「检察官应廉洁自持,谨言慎行,致力于维护其职位荣誉及尊严,不得利用其职务或名衔,为自己或第三人谋取不当财物利益。」

第8条:「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时,应致力于真实发现,兼顾被告、被害人及其他诉讼关系人参与刑事诉讼之权益,并维护公共利益个人权益之平衡,以实现正义。」

第13条:「检察官执行职务,应本于合宜之专业态度。检察官行讯问时,应出以恳切之态度,不得用强暴、胁迫、利诱、诈欺、疲劳讯问或其他不正方法,亦不得有笑谑、怒骂或歧视之情形。」

但刘仲慧的行为,却是在执行实行侦查职务之时,咆哮、辱骂、诅咒、讽刺书记官张某;更只因张某为台东人,就迁怒台东人,而有歧视台东人之言行,既未公正、客观、超然、勤慎执行职务,亦未能谨言慎行,反而作出有损其职位尊严的行为,更没有顾及被告、被害人及其他诉讼关系人之权益,而在讯问时,未本于合宜之专业态度,有胁迫、笑谑、怒骂、歧视之情形,明显有违上述检察官伦理规范。况且检察官配属书记官之更易,非检察官可决定,更非书记官所能要求,检察官不能因更换配属书记官之目的未达,而有所迁怒。

综上所述,刘仲慧检察官EQ实有待加强,迁怒、歧视台东人的行为,更与「反歧视」、「多元宽容」之国际潮流有所背离,刘仲慧检察官实应接受情绪控管训练,更欠台东人一声道歉,否则实属不适格的检察官。(本文转载自法操FOL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