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花检公审幼童】智慧检察改革防范检察官滥权
「怎么样、怎么样,妳很伟大啊,妳带着全班同学欺负她,怎么样」、「妳爸没钱帮妳买贴纸吗?」、「找人打她对不对?」,以上出自花莲地检署林俊佑检察官6月21日带着员警闯入幼稚园,逼问一名疑为霸凌他女儿的4岁女童所言所行,使得现场多名小朋友吓得全身发抖、便溺。难道这仅是林检察官的侦查手法过当,滥用职权?或是检察系统的办案方法有问题呢?
检察官的职责是什么?依据《法院组织法》第60条规定,有关检察官的工作,包括:实施侦查、提起公诉、实行公诉、协助自诉、指挥刑事裁判执行及其他法令所定职务之执行(包括为民服务及犯罪预防宣导),但林检察官到幼稚园公审4岁孩子,违反比例原则外,还公器私用。
为何林检察官可以在6月21日及6月28日两度带员警到幼儿园呢?一般刑案侦办程序是:当事人向警局提告(告诉乃论)→警方初步调察→找出嫌犯→初步讯问(了解案情)→警局作报告后移送地检署(告诉状)→检察官侦察(讯问)→有犯罪嫌疑→起诉、缓起诉。到底这个事件中,检察官的本意只是耍官威、吓小朋友,或是主动侦查而立案呢(非告诉乃论)?
▲花莲地检署林俊佑检察官因怀疑女儿在校被欺侮,两度带着员警闯入幼儿园中「升堂审讯」。(图/李丽芬办公室提供)
事件爆发后,法务部长蔡清祥公开表达,「这种检察官到哪里都不受欢迎。」负责调查此案的蔡崇义监委则于8月3日表示,「希望最快能在9月中弹劾,10月全案调查报告出炉;会针对警察跟检察官的指挥关系作制度上检讨。」
林检察官拥有台大法律及土木双硕士,在地检署已服务7年,其法学思维是否陷入机械式的反射动作而急率、违误?前法务部次长及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长陈守煌曾说过,「某些检察官办案时可能会有高高在上、盛气凌人、没有敬业态度,办案时应有同理心,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对嫌疑犯的恐惧能感同身受」。在检讨林检察官的言行时,是否也该检讨检察官制度的改革,其中,推动智慧检察才是关键!
智慧检察包含着眼于检察、侦查领域的大数据侦查体系,建构检察思维、模式、方法及法律配套,并提供程序技术、实务方法的系统化指导及决策。
除了搜寻犯罪防治电子资料库外,包罗万象的互联网也是大数据侦查利器,互联网的开放性,再结合大数据及检察运用,将可朝向数位化、资讯化及智慧化的检察官侦查(Smart Prosecutor Investigation),除了有助促进检察、侦查转型外,亦可对检察权进行有效监督,防范检察官滥权、刑讯逼供或违法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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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国立云林科技大学营建系教授,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博士,中正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