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别摸一下无妨? 小心已触法
未成年性侵害案件年年增高!据统计,99年至今,未满18岁性侵害加害案件突破2600件。许多同性间认为摸摸无妨,尤其都是男生,认为打一下、摸一下,没有什么关系,不必大惊小怪,其实都已触法。
▲同性间摸一下无妨? 小心已触法(图/健康医疗网提供)
根据卫生福利部统计资料显示,未满18岁的性侵害加害案件数由99年1484件、100年2247件,至101年2611件;相较于99年,上升了75.9%。同时,女性未成年加害人从99年的170人至101年的335人,上升了108.8%。
台北市卫生局医护管理处长刘越萍指出,针对未成年性侵害加害人进行身心治疗及辅导教育的过程中发现,有部分性侵害案件发生,肇因于错误的相处迷思而导致触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刘越萍强调,虽然对于双方都是未满18岁未成年者,需要提告才成立妨害性自主罪,但不论对方自愿或被强迫都有罪,且双方都可向对方提告。另外,不论同性、异性间,只要乘人不及抗拒而亲吻、拥抱或触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体隐私处,都构成性骚扰,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10万元以下罚金。
北市卫生局提醒,朋友间与熟识者约会仍需提高警觉,并先告知家人或朋友前往的地点、约会对象及返家时间;聚会或见面地点以明亮、公开、能见度高为佳,若遇有临时更换地点时,可不必赴约,发现饮料或食物被他人经手,或已离开过自己视线范围者,都不应再食用。
资料来源: www.health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