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留疤不敢穿短裙热裤 长腿妹获赔40万
名模陈思璇拥有113公分的傲人美腿,令人称羡,除了保养之外,还为此投保1千万保险;台中出现一个特别案例,一名长腿美眉车祸留下伤疤,向肇事者求偿,最后法院判赔40万精神赔偿。
现年20多岁刘姓女子拥有一双美腿,99年10月间,她搭乘方姓友人的机车,在台中市中港路与文心路附近被谢姓男子所驾驶的汽车撞上,造成刘女左大腿骨折送医,手术后留下约4公分及5公分的疤痕。
谢男被台中地院以过失伤害罪判刑3个月;刘女认为受伤后腿不但肿,还留下伤疤,让她再也无法穿迷你裙、短裤,心理上也造成重大冲击,要求谢某赔偿100万元做为精神损害赔偿。
台中高分院法官同意刘女看法,除判谢某须赔医疗费、看护费、交通费及工作损失12万9千多元,还要他赔偿刘女精神损害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