怠速没熄火可连罚6万元!立委呼吁:暂缓开罚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环保署于今年2月16日发布「机动车辆停车怠速管理办法」及「违反机动车辆停车怠速管理规定罚锾标准」, 6月1日开始严格取缔,停车逾三分钟未熄火将遭告发罚款机车1500元、小型车3000元、大型车5000元。有计程车司机反应,只准前3部排班车发动引擎不合理,希望能放宽些。立委蔡锦隆则认为,行政徒具理想而与实务背离,不仅人民受苦也徒伤公权力,尤其在相关配套完善以前,车辆待速应暂缓开罚。

新法上路怠速3分钟须熄火,否则可能被开罚。依环保署所订机动车辆停车怠速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辆于公私停车场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到路)及其他供机动车辆停放、接驳、转运等场所,一但停车怠速等候逾3分钟者,应关闭引擎熄火,最高可连续罚款6万元。

陈姓计程车司机向国民党立委蔡锦隆反应,他本人非常支持这个办法,但现在管理办法规范只准许前3部排班的计程车,可以发动引擎,如果夏天温度过高,担心会影响乘客搭乘意愿,希望主管机关可思考研拟放宽准许启动引擎的排班车数

蔡锦隆委员表示,环保署应该在开劝导单时汇整民众意见,再做通盘检讨,近日在空污法上的标准日趋严格,除了以往的工业区以外,现在连与民生相关的汽机车都要开罚,实在有与民争利之嫌。他认为政府考量部分应该更为宏观,必需要在环保与民生上取得一个「平衡」,而不该是使用行政罚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