怠速未熄火6/1开罚 游览车计程车有排除条款
停车怠速熄火劝导期即将结束,6月1日起正式开罚,停车怠速未熄火逾3分钟,违规机车处1500元、小型车3000元、大型车5000元,可按次处罚,最高处6万元罚锾。对于游览车、计程车与特定职业等车辆则适用排除条款。
根据环保署订定「机动车辆停车怠速熄火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辆在公私立停车场、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及其他供机动车辆停放、接驳、转运场所,停车怠速等候逾3分钟者,都应关闭引擎熄火。这项规定于今年3月起上路,劝导期3个月,6月起正式开罚。
「夏天怎么办?客人一定会要我们开冷气…」游览车运将表示,夏天若关掉冷气,3分钟车内温度就飙到32度,怠速熄火政策最高可以罚到6万,在罚单要自行吸收的情况下,他们根本付不出来;计程车运将则说,「一开一关引擎受不了,会坏掉,更不环保。」
环保署则表示拟定排除条款,幼童专用车、游览车、大客车,可于乘客上车前15分钟启动引擎;计程车在排班候客时,驾驶未离开驾驶座的前3辆排班车一并排除适用。另外,适用排除条款的还包括作业中吊车、消防车、救护车、垃圾车等或在装载或卸货中冷冻车、冷藏车、码头进行装卸货柜车及作业中新闻转播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