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昌案列极机密 何美玥:马政府早就可解密

本报讯

针对国民党立委质疑2007年国发基金投资宇昌的相关文件为何列为极机密,当时的经建会主委何美玥(如下图,翻摄自东森新闻)9日表示,宇昌案不是封闭案件,当时列为极机密是因为涉及中研院院士翁启惠带领团队谈判的内容及政府承诺的条件,但只要签约完成就可解密民进党发言人陈其迈则说国民党政府对于随时可解密的案子3年多来都不解密,现在总统大选才谈起列为极机密的问题,这是抹黑、选举操作。

何美玥提及,2007年时全球十大药厂之一:Genentech向全世界提出合作邀请,国内生技专家学者认为这是让台湾生技产业跨入国际生技产业炼最好的开始;她说过去国家开发基金推动案件,都是案件谈成后,再让公司申请,但这方式无法争取到国际案件,因此程序必须倒过来做,所以须签请行政院专案核准处理。至于此程序合不合法,她指出,在行政院国家开发基金的投资项目里有一个奉行政院专案核准可以这样做的条文存在。

对于外界质疑为何8月突然决定成立公司、突然就拨款,何美玥澄清说,这案子从2月就开始谈,一直谈到8月的时候才有了眉目,包括与Genentech谈判中达成共识,台湾争取到第一个优先签约的权利,因为机会已经成熟,民间资金也到位,而与对方签约一定要成立公司,且成立的公司必须要有美金3千万的资本额符合条件,因此8月时,就向行政院国家开发基金申请拨款,才能在9月时和Genentech签约。

关于国家开发基金为何要分好几次拨款,何美玥说,根据国家开发基金的规定,国家开发基金和民间资金是分别投资40%及60%,一定是民间资金60%通通到位后,国家开发基金才会拨款,因此,将视民间资金到位的情况,有一个拨款日期,再按照拨款的日期,分三次拨入。她说,当时签报行政院核准时认为第三期做临床实验时可能需要的资金是16.5亿,国家开发基金投资上限40%来看,最高可投注到6.6亿,所以分三次拨款的总额是2.64亿,后来因民间基金已经到位,国家开发基金就没有再拨款。

何美玥并说,去年宇昌公司改为中裕新药后,也向国家开发基金申请拨款,总共加起来,此案在宇昌时代是2.64亿,再加上中裕新药时代是1.3亿多,总额是4亿左右的投资。假如不是好的投资案,为何国民党政府还加码投资?至于这个公司进行得怎么样?何美玥说这个公司开发的是爱滋新药,案子进行期间也得到国际著名协助治疗爱滋病、微软总裁比尔盖兹基金会的认同,所以这家公司应该是进行很顺畅的公司,公司并没有产生什么问题而且还获得国际上的认同。

对于记者询问有关蔡家投资是天使基金的说法,何美玥表示,发展生技产业要形成一个新的公司,筹募资金都很困难,假如有经验友人看到是好案子愿意先投入资金,可以说服别人一起放进来,我们都说这是天使基金。她说,当时宇昌募集资金非常困难,虽有国发基金的承诺,但民间当时都没有投资过这样的生技公司,大家都非常担心,蔡英文说服家人先把资金放进来,进而说服别人愿意将钱放进来,我们通常把此角色认为是天使基金的角色。

对于记者询问当时是否没有蔡家资金,宇昌就无法成案?何美玥说,依照国发基金的规定,民间资金要先募齐60%。国发基金才会投入,若没有募齐先60%,国发基金不会投资,所以如果当时没有这笔资金投资、这整个案子就不会成。

康裕成表示,行政院国家开发基金专案投资早有先例,75年台积电专案投资4.9亿、89年专案投资世界先进50亿,连马政府98年时也专案投资中华航空50亿,宇昌案并不是专案投资的唯一案例,且一旦执行完毕,此案随时都可以解密,却在此故作玄虚,选举到了才讨论涉及极机密,这是抹黑。

针对国民党立委讹称蔡英文违反「旋转门条款」,陈其迈表示,铨叙部解释公务员服务法第14条之1所称「『职务直接相关』,是指离职前服务机关为各该营利事业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且其职务为各该营利事业具有监督或管理之权责人员。」另依生技新药产业发展条例第4条之规定,宇昌生技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是经济部,不是行政院,所以蔡英文担任宇昌董事长,当然没有违反旋转门条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