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交通类刑事案件有专职检察官办理
11月4日凌晨,上海市一出租车驾驶员朱某在车内饮用白酒后,驾车在城市高速道路上逆行,与执行防疫押运公务的警车相撞,造成警车内民警及出租车内乘客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朱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案发后,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驻公安交警支队专职检察官得到信息,立即前往了解情况,对取证方向提出建议,固定现场监控录像记录等证据。在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浦东新区检察院近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朱某批准逮捕。
针对涉道路交通安全刑事案件快速上升,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建立专职检察官联络机制。日前,该院召开涉道路交通类危害公共安全刑事典型案件通报会,通报相关工作机制和举措。
据悉,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交通类刑事案件1052件1057人,主要集中在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三个罪名。其中危险驾驶案受理占比88%,绝大部分为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案占比11%,受理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均为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行为,如抢夺方向盘、殴打司机等,占比1%。危险驾驶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已经成为该院办理数量最多的一类刑事案件。
为此,该院创新机制和举措,2020年6月与公安交警支队签订协议,建立专职检察官联络机制,每周二、周四下午派检察官到交警支队,检警双方以面对面案件沟通会商的方式,开展案件联络工作,报备刑事执法数据。专职检察官适时提前介入重大道路交通类案件,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能快速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减少检察阶段退回补充侦查,积极促成交警支队在侦查阶段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提高办案效率。
此外,该院还延伸检察职能,对2019年以来的交通肇事案件进行分析与梳理,就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并会同属地政府及相关单位联合制定针对方案及措施,全面加强短板补缺。
据统计,自专职检察官联络机制运行以来,在案件沟通过程中共提前介入11起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案件,追诉9人。(林中明 张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