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很大? 立委:8万「学术黑工」没劳健保应开罚

记者洪欣慈台北报导

民进党立委林淑芬、郑丽君29日召开记者会指出,国科会101年更新的相关办法中明订,校方须为兼任助理人员临时工办理劳健保,但根据调查,目前在全国的国科会计划中,共有62992名兼任助理,却只有845人有劳保、809人有健保;19530名临时人员中也仅有830人有劳保、480人有健保,「学术黑工」,权益严重受损。

▲民进党立委林淑芬、郑丽君29日召开记者会,指出多数学校未依国科会新办法替校内兼任助理及临时工办理劳健保。(图/记者洪欣慈摄)

林淑芬表示,依据国科会101年更新的「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专题研究计划助理人员约用注意事项」,执行机构须为兼任助理人员及临时工办理劳健保,费用由国科会业务费支应,但在查证后,却发现多数校方皆未遵守规定替临时人员办理,让这群人形同「社会保险孤儿」,不仅劳健保权益受损,劳工退休金累计也将出现问题

台大工会秘书长林凯衡举例,研究助理承担写计划、报帐工作,但却没有年资保障,若同样都是60岁退休,和外面工作相比,经硕士2年、博士5到6年后,等于损失7年年资,每个月年金平均少领4000元,「收入并不稳定」,盼相关单位重视。

对此,劳委会劳资关系科长黄琦雅说,校内的兼任助理身分虽是学生,但研究助理的研究成果归属于学校,具有经济上从属性,即具有雇佣关系;国科会综合业务处长邹幼涵则说,依据注意事项第5项,雇主应负担的劳健保费用,国科会可由业务费提拨匀支,第7项也提到,专任助理人员经执行机关确认有劳雇关系、且适用劳基法者,亦可由管理费支出,皆有做相关配套措施

教育部高教司专门委员梁学政指出,因法律上雇佣关系复杂,校内兼任助理的服务型态契约关系多样,并非所有助理一体适用,宜用个案认定,9月已发函请各学校进行了解,会站在保护学生权益的立场上去做协调沟通。

郑丽君和林淑芬呼吁,劳委会要立即针对未依规定投保的执行机关开罚,国科会则应发函各校,清楚解释可用业务费、管理费匀支;教育部须协助劳委会在1个月内完成学校劳动检查,并提出专案报告,且应将此部分列入校务评鉴项目;教育部、国科会、劳委会代表均表示会再研议,至于罚则部分,只要查证属实,「会立即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