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劳检开罚近6千万 劳动部:工时劳工也适用劳基法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劳动部长陈雄文28日列席立法院备询时指出,我国「部分工时劳工」占整体就业者比例约3.62%,「比起欧美、甚至日韩等国都低很多」;其中,最多的为学生身分,其次是家庭主妇(夫)。另外,去年劳动部针对部分工时较多的行业进行劳动检查,共1万1587场次、开罚2507件,罚款合计达5741万元;其中,以未依规定加班费和假日工资为最大宗。

立法院今邀请劳动部,针对「部分工时工作全职危机:避免企业滥用时薪制造成劳动贫穷」提出报告;根据行政院主计总处统计,台湾目前部分工时的就业人口全体就业的3.62%;女性从事部分工时的就业人数男性的两倍,占全体人数4.85%。若按年龄分析课余或假期时间出来工作的15到24岁青少年人数最高,占17.62%。

劳动部强调,现行劳基法》也适用部分工时劳工,同样也有工资、休假、请假、资遣、退休、职工福利劳保等保障。至于与全职工作的差别,陈雄文解释,部分工时劳工的请休假的给假,是按照「均等原则」,是依照部分工时劳工平均每周正常工时占全时劳工的比例计算。而若雇主要资遣部分工时劳工,也必须按照《劳基法》的资遣规定,需依规定给付资遣费;另外,雇主也必须依规定,按劳工每月工资总额,以不低于所对应月提缴工资6%提缴退休金

另外,陈雄文也提到,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几个主要国家相比,澳洲的部分工时者占25.2%、英国24.1%、日本22.7%、德国22.3%、韩国10.5%已属较低,我国的部分工时劳工所占比例仅3.62%都远低于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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