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专用湿纸巾改列「化粧品」 想卖标示得「全都露」

婴儿专用湿纸巾改列「化粧品」,想卖标示得「全都露」。(图/示意图记者赵于婷摄)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婴儿肌肤柔软,许多家长在换完尿布后,常会利用湿纸巾帮小孩擦屁股,若其中含有过多不必要的添加物幼儿皮肤接触后,可能会出现红肿、发痒等现象食药署今(4)日预告将「婴儿专用湿纸巾」纳入化粧品种管理,若未来想在产品名称前冠上「婴儿」两字,必须标示全成分,否则将可处最高10万元以下的罚锾。

食药署医粧组副组长朱玉如表示,目前许多市面上湿纸巾都只有标示「水、不织布」等成分,自明年6月1日起正式将婴儿专用湿纸巾改为化妆品后,如果在制造过程中有使用食药署核可的防腐剂色素香精或者萤光剂,都需「一项不漏」地全数标示,若被查获违规,将可依违反《化粧品卫生管理条例》第28条,处10万元以下的罚锾,并将产品没入销毁。

朱玉如解释,一般湿纸巾与婴儿专用湿纸巾的最大区别,除了标示完整与否外,后者因列入化粧品管理,制造工厂还须符合食药署规定设厂标准;另外,在商品广告部分,也要先向食药署申请,核可后才可正式刊登、播出,否则同样会遭到开罚。

食药署于今日预告「婴儿专用湿巾纳入化粧品种类管理」,是在征询专业皮肤科小儿科医生建议后所做出的决定。朱玉如说,由于1岁以下的婴儿皮肤较细致,在清洁肌肤时,还是建议以清水纱布擦拭,若真的不方便,再使用湿纸巾,但应尽量避免触眼睛耳朵及受伤肌肤等部位,使用湿巾后如出现皮肤红肿、发痒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就医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