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渔工月薪仅1.7万、不适用劳基法 绿色和平吁劳动部纳管

劳动部25日举办记者会宣布多项明年度劳动新制,其中移工妇幼权益保障指引将在明年1月底发布。图为渔工整补渔网。(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劳动部25日举办记者会宣布多项明年度劳动新制,其中移工妇幼权益保障指引将在明年1月底发布。绿色和平指出,外籍渔工的劳权问题仍被搁置,远洋渔工目前归农业部渔业署及《境外聘雇法》管理,其最低工资仅不到2万元,远低劳基法保障,劳动环境也相当恶劣,呼吁劳动部比照近海外籍移工,纳管远洋渔工并使其适用劳基法。

绿色和平海洋专案主任钟孟勋解释,在近海船只工作的外籍渔工受《劳动基准法》保障,在远洋船只工作的外籍渔工却没有,而是由渔业署主管的《境外聘雇法》规管,造成一样是外籍渔工,待遇和处境却是双重标准。

钟孟勋指出,依照《境外聘雇法》,远洋渔工最低工资仅每月550美元、约新台币1万7980元,远低于劳基法保障。此外,台湾远洋渔工也长期面临恶劣的劳动条件,包括工资过低、工时过长、居住与劳动环境差、缺乏劳检和卫生安全保障,以及不时遭遇扣薪与抵债等情况,严重时更可能沦为人口贩运受害者。

绿色和平建议劳动部,如果要加速解决远洋渔船上的强迫劳动问题,应废止渔工聘雇双轨制,由劳动部统一管理远洋渔工劳动事务,让远洋渔工回归《劳基法》,得到一样的待遇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