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9月1日纳入劳基法 劳动部:4680人受惠...上班工时不再无上限!

劳动公告自9月1日起医疗保健服务业雇用之住院医师纳入「劳动基准法」,同时以84条之1为配套。(图/记者余弦妙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劳动部已公告自9月1日起医疗保健服务业雇用之住院医师纳入「劳动基准法」,同时以84条之1为配套(俗称责任制),届时,住院医师每日正常工作时间,每次勤务连同延长工时上限,以及4周总工时320小时为上限,预计将会有4680人受惠。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副司长黄维琛指出,住院医师纳入劳基法后,不仅可以跟一般劳工一样受劳基法保护,还可以加入劳退新制,且最重要的是上班工时可以受到限制,不再没有天花板,且若超过规定工时,资方还要按照劳基法给付加班费

劳动部指出,「受雇医师应受到与劳工的等同权益保障」是蔡英文总统的重要劳动政见,从9月1日起,医疗保健服务业雇用之住院医师纳入「劳动基准法」,同时以84条之1为配套,这项措施的推动已经进行了3年多,劳动部配合卫福部,与劳资双方团体共同检视卫生福利部106年订定的「住院医师劳动权益保障及工作时间指引」各项内容的妥适性。

卫福部近日公告,修正「住院医师劳动权益保障及工作时间指引」及发布「住院医师适用《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约定书范本」,就住院医师每日正常工作时间,每次勤务连同延长工时上限,以及4周总工时320小时为上限,明确且合乎医疗现场需求规范,除维持工时、例休假之弹性外,并充分保障住院医师劳动权益。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副司长黄维琛指出,住院医师在还没纳入劳基法时,跟资方签订的是民法「雇佣契约」,当时仅有卫福部的工时指引约束,且当时住院医师也无法加入劳退,如今纳入后,每个住院医师都要跟医院签订约定书,并送往当地主管机关备查

另外,黄维琛提到,不仅仅是私立医院的住院医师有纳入劳基法,就算是公立医院的住院医师,但并非公务人员法制用者也一并适用,预估大约有4680人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