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放宽医院、口罩、酒精、物流每日加班上限 但需加倍发工资

劳动部。(图/记者余弦妙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因应武汉肺炎疫情,各级医疗院所或相关厂商(如制造、物流通路商等)配合防疫需求,对此,劳动部发函至各地方政府宣布允许特殊加班,放宽每日12小时、每月46小时及7休1加班上限,上述业别可适用劳基法有关天灾事变突发事件之特殊加班规定,但工资需加倍发给

劳动部表示,各级医疗院所,以及生产口罩、生产口罩、消毒酒精等防疫器具公之工厂,物流、通路商配合之运送服务,皆可适用「劳基法」第32条及第40条有关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下之特殊加班规定。

此外,劳动部说,雇主可以在此情况下停止劳工的例假与休假,要求继续工作,不受「不得连续工作超过6日」规范;且当日延长工作时间连同正常工作时间,不受1天不得超过12小时、加班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之规定。

不过,雇主也应于事后24小时内报请县市政府主管机关核定,停止假期之工资应加倍发给、事后补假。加班方面,虽不受12小时限制,但雇主也应于延长后24小时内通知工会、给付加班费及适当休息。

但劳动部也补充,因应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要求劳工在例假日出勤工作时,除了需补假给该名劳工外,工资需加倍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