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体法》三读! 黄国昌振奋:体育改革即刻开跑
立法院31日凌晨通过《前瞻基础建设特别条例》首期1089亿特别预算案,上午也三读《国民体育法》修正案。条文通过后,包含单项协会等特定体育团体6个月内要进行理事、监事之改选,且必须公开财务状况。对此,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相当振奋地表示,「体育协会改革,即刻开跑」。
根据通过条文,中央主管机关应按国际运动赛会层级订定国家代表队之培训及参赛选手之零用金制度。特别体育团体举办或参与具收益之商业性赛会时,应支付选手出赛费,让选手未来不会只是「为国争光」而无偿出赛。
至于备受外界批评的单项协会改革,新修条文明定规范「选手理事」部分,规定协会理事的结构中必须有选手代表,使协会回归以选手为中心,并且规范团体及个人会员之比例。
同时,特定体育团体会员组成,应以开放人民参与为原则、特定体育团体组织章程之订定及变更,应报中央主管机关许可。这代表,未来一般个人或团体都有机会参与协会运作。
《国民体育法》三读通过后,黄国昌表示,体育协会改革,即刻开跑。破除旧势力,注入新力量!请大家一起持续关注,支持台湾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