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护理师不得易科罚金关45天 医界同盟:倍感欣慰
▲彰化基督教医院总院外观。(图/遵照创用CC(Creative Commons)原则使用,拍摄者Pbdragonwang。姓名标示─禁止改作,本授权条款允许使用者重制、散布、传输著作(包括商业性利用),但不得修改该著作。使用时必须按照著作人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彰化县杨姓男子因大骂护理师「下贱」被告上法院。彰化地院今年3月依公然侮辱罪判处杨男拘役45天,原本这种低刑度的案件通常得易科罚金,不过执行检察官立刻将被告发监执行。医界同盟脸书粉丝团27日发文称赞此判决,「倘若此后多有类似案例,应会令不理性之病人或家属,较为收敛吧。」
杨男去年4月送母亲到彰化基督教医院挂急诊,因大骂杜姓护理师「下贱」,让对方深感受辱而提告,被判刑拘役45天、得易科罚金,经二审驳回上诉确定。此案送至彰化检察署后,杨男声请易科罚金9万元,却被执行检察官经法院刑庭驳回声请。
根据彰化地院105年度声字第687号裁判书指出,被告将犯罪责任全推给医护人员,并合理化自己各种犯行、不知珍惜健保制度及医疗资源、于开庭过程中要求传唤在场的医护人员,不仅耗费社会资源,也产生医疗缺口、还有9万元以被告的资力来看,很难产生吓阻作用;最后就是被告犯后的态度,不但敌对意识极为强烈,也未曾给当事人一个道歉或赔偿。
网友们对此纷纷回应,「杀鸡儆猴之举!」、「主要是有无和解跟悔意。」、「台湾要给每个人一个有尊严的工作环境。」、「很多被告遇到轻罪都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罚钱了事。」、「觉得温馨应大力宣传。」
●医界同盟27日发表声明全文如下(原始连结请点我):
令人惊讶的事件发展:
执行检察署不准辱骂护士的被告易科罚金, 反立刻发监执行拘役45天!
此举应可让常受言语,暴力威胁的医护朋友,倍感欣慰,鼓舞的裁定!
一,此为彰化地院刑事裁定(105年度声字第687号),起因于被告在彰基辱骂护理师,被判刑拘役45天,得易科罚金,经二审驳回其上诉确定后,送至彰化检察署,被告声请易科罚金9万元,几乎如此低刑度的案子均准予缴罚金代替服刑。
二,但这次,执行检察官,破天荒不准被告易科罚金还旋即将被告发监执行!被告不服,声明异议,经法院刑庭驳回其声请。观其理由,实太令人激赏赞叹。兹略述如后:
1.被告侦查中,竟用他在案发当天违反护理人员意愿,以手机录影之内容欲卸责,证明自己没辱骂。,但自影片内容可知,医护人员当天在被告及其家属不断质疑之同时,仍持续对被告之母救治,法官认为被告事后竟还将其犯罪责任推给医护人员,将自己各种犯行合理化,显见其品行卑劣。
2.法官并认被告显然不知珍惜维持不易的健保制度及医疗资源。
3.更糟糕的是被告于开庭过程中,要求传唤之证人,多为案发时在场之医护人员,不仅耗费社会资源并造成医护需请假,而产生医疗缺口。
4.法官认9万元对被告之资力而言,实九牛一毛,故难认易科罚金可对被告产生任何吓阻作用!
5.案发至要执行刑责时,未曾给告诉人一个道歉或赔偿,是就犯后态度,也无法为有利被告之认定。
三,由于上述事证,法官认为被告的法敌对意识极为强烈,自难认让本件被告易科罚金可收矫正之效。因而详叙理由,认为检察官不准被告易科罚金,于同日发监服刑的指挥,并无逾越法律授权,专断等滥用权力情事,故驳回被告之声明异议。
医院暴力之案件,倘若此后多有类此案例,应会令不理性之病人或家属,较为收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