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施行!酒驾3犯直接发监 不得易科罚金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因为接连发生意外,酒驾近日又成为台湾热门议题。但经媒体披露,酒驾者仗着有钱,不怕开单拒绝酒测,不仅可以不用吊销驾照,也免去公共危险罪的前科民众批评这根本是专为有钱人设定的酒驾罚则。事实上,法务部内已经有不同声音检察长会议中曾提出「酒驾3犯须发监,不准易科罚金」,法务部已收函备查短期内可望实施。酒驾残害无辜人命,就连内政部长鸿源也在17日痛批,认为酒驾不敢酒测是懦弱行为,为来将朝不得拒绝酒测方向修法。其实,台湾高检署5月15日召开全国检察长会议时,就已订出「酒驾3犯须发监,不准易科罚金」的统一标准,已将相关资料送请法务部备查。法务部17日表示,已收到函文进入备查阶段,若无异议,近日将发函给全国检察署统一施行。

号称全球最严厉的酒驾大执法已经上路,根据警政署统计13至16日,共取缔1227件酒驾,其中111件拒绝酒测,2件不依照指示接受稽查,还呛对执勤员警大声咆哮:「你开啊,你开单啊!」画面曝光社会哗然,对所谓全球最严格的酒驾执法心存疑问,因为有漏洞可钻,民众只要知道自己喝酒超标,宁可拒绝酒测罚90000元,也不愿被依《公共危险罪》移送,失去当初立法严惩的意义

检察长会议决议认为,酒驾3犯发监基本处理原则,各地检署检察官仍可就个案,审酌酒驾者的经济情况家庭状况等给予「例外情况」,但并非酒驾2犯就不用发监,如果酒驾者犯行恶性重大、酒测值太高等情形,检察官仍可就个案从严处理。

至于,拒绝呼气酒测者送医强制抽血部分,法务部表示,酒驾强制抽血属侵入性采样,依「刑事诉讼法」第205-1条规定,由检察官依个案许可,不可通案授权。1名资深检察官建议,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若酒驾者「肇事」拒绝接受酒测,将强制送医抽血,主管机关交通部若修法将「肇事」两字去除,也是个解套方法

▼ 警察执行酒测勤务。(图/东森新闻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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