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女「爱情公寓」遇到爱 代缴话费才知是小三人财两失
萧姓男子在网路「爱情公寓」把妹,认识以结婚为交往前提的杨姓熟女,萧男得知她欲买一幢300万元以内房子,于是将妻子委托出售的法拍屋以298万转卖给她,杨女先付48万要贷款时,发现该房不值这么高价,帮萧代缴电话费时又发现自己竟是小三,于是怒告萧诈欺,北院审理后判萧7月徒刑。
▲杨姓女子上网在「爱情公寓」遇到隐瞒已婚身分的萧男,原以为找到真爱,不料竟人财两失成小三。(示意图/资料照与本案无关)
已婚萧姓男子的侯姓妻子在99年间出资72万元,购得彰化埤头一处法拍屋,并花40万元整修后,在101年5月委托萧男及朋友寻觅买主,但萧男早在100年4间隐瞒已婚身分,上网路「爱情公寓」把妹而结识杨姓熟女,2人并在当年10月正式交往,由于杨女是以结婚为前提与萧交往,所以,对于萧男百依百顺并称其为「老公」。
2人交往过程中,杨女有意购买300万元以内房产为萧男得知,他见有机可趁,便将侯妻委由他找买主的法拍屋欲以298万元卖她,杨女则完全不知该屋是萧妻所有,且投入成本仅有130万元。萧男还带杨女前往看屋,诓骗杨女屋主原要卖386万元,当杨女看到附近房产比较便宜时,萧男竟再骗她「便宜的一定有问题」。
杨女不疑他,即交付18万斡旋金给萧男,他将钱存入侯姓妻子户头取得存款凭条后,再向杨女佯称屋主同意先付签约金48万元,剩余250万元可在交屋时再付清,杨女乃签下内含若违约未付,侯可解约并没收签约金的买卖契约。
当杨女欲以此屋向银行抵押贷款250万元时,不料,行员却告知该屋行情不到百万,不可能贷250万元,萧男得知杨女贷不到款后,竟以屋主名义寄发存证信函,要求杨女付清尾款,否则没收48万元。
杨女正为此事伤脑筋时,适巧萧男请她帮缴电话费,竟意外发现电话帐单登记人与卖屋给她的屋主是同一人,经追问才知萧男已结婚而且卖屋屋主就是他老婆,杨女不甘人财两失,乃向法院怒告萧男诈欺,台北地院法官审理后今判萧有期徒刑7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