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游戏软件分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游戏软件分会(以下简称分会)是由从事游戏产品(包含各种类型的游戏机硬件产品和各种类型的游戏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运营、展览、服务、传播、管理、培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全国性行业组织,经电子工业部和民政部批准成立。
二、本分会的宗旨是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游戏产业的意志,加强行业交流,促进游戏产业的发展进程。
三、分会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分会的各项活动,分会工作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分会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为会员提供服务。
第二章 任务
四、分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1、协助、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全国范围内从事游戏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运营、展览、服务、传播、管理、培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协调和管理;
2、为政府主管部门制订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提供咨询服务;
4、组织行业内技术及市场信息的交流、培训与咨询服务;
6、促进会员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联络与合作,促进游戏产业的形成与发展;
7、协助、配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游戏行业内的违规事件进行监督和处理;
第三章 会员
五、凡从事游戏产品开发、生产、销售、运营、展览、服务、传播、管理、培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承认分会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按期交纳会费,均可申请入会。经分会组织机构讨论通过后,即可成为正式会员。
六、会员的权利:
2、优先参加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优惠享受分会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
4、对分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5、有退会的自由。
七、会员的义务:
2、积极参加分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分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3、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以合法方式参与市场竞争;
4、按期交纳会费。
第四章 组织机构
八、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游戏软件分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代表大会产生的理事会负责分会工作。理事会每四年改选一次。理事会由分会正式会员选举产生。
会长,副会长,由理事会推荐,并报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理事长聘任。
十、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游戏软件分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分会秘书处,负责分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秘书处的任务及权限由理事会决定。
十一、分会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秘书长、副秘书长,由理事会推荐,报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理事长聘任。
十二、本分会设立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在理事会领导下工作。
第六章 经费
十三、经费来源:
1.分会会员会费;
2.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资助及国内、外厂商、团体或个人的捐赠;
4.其他收入。
十五、分会的财务由专人管理,保证分会经费用于本会,不得挪作它用,并严格执行国家财会制度。
第七章 附则
十六、分会中止活动,须由理事会讨论通过,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到原管理部门备案,同时交回全部印章。
十七、本条例的修改、解释权属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实施。
十八、本分会隶属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十九、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并报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