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价登录法案三读 房价揭露到门牌 预售屋全纳管
立法院三读通过「平均地权条例」、「地政士法」及「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等三法修正草案。(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立法院三读通过「平均地权条例」、「地政士法」及「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等三法修正草案,内政部强调,本次法案通过后,须配合修正相关子法、申报书表及作业系统,并办理宣导作业,施行日期将由行政院另行公告。
内政部进一步说明,本次三读通过法案修正重点包括成交资讯门牌、地号完整揭露,其中删除现行成交资讯以区段化、去识别化方式揭露的规定,使门牌、地号资讯完整揭露,并溯及已揭露案件,让交易资讯更为透明。其次为预售屋全面纳管且即时申报,增订销售预售屋者应在销售前以书面将建案资讯报请地方政府备查,并将自行销售者纳入实价登录制度范围,另申报时间提前至签订预售屋买卖契约书后30日内申报,让预售屋交易资讯更为即时。
第三项重点则是增订主管机关查核权及加重屡不改正罚则,增订地方主管机关得向交易当事人等查阅相关文件,并明定对于疑有不实申报登录价格者,得由中央主管机关向相关机关或金融机构查阅价格资讯有关文件。另就未依限申报、申报价格或交易面积不实情形,经按户(栋)处3万元至15万元罚锾2次仍未改正者,将加重按次处30万元至100万元罚锾,以确保交易资讯正确。
至于红单交易纳管,则明定预售屋销售者收受定金时,应以书面契据确立标的物及价金等事项,并不得约定销售者保留出售、保留签约的权利或其他不利于买方事项,且买受人不得将预售屋红单转售予第三人;违法者将按户(栋)处15万元至100万元罚锾,以防杜投机炒作。
此外,在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备查方面,明定销售预售屋者于销售前,应一并将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报请地方政府备查。经备查后如使用的契约不符合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将按户(栋)直接处6万元至30万元罚锾,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内政部强调,本次法案通过后,须配合修正相关子法、申报书表及作业系统,并办理宣导作业,施行日期将由行政院另行公告。而社会各界对于这次实价登录修法有很深切的期待,内政部除了感谢立法院朝野党团及委员支持推动外,也将尽速完成相关配套作业,以提供更透明、即时、正确的不动产交易资讯,减少价格哄抬及消费纠纷,让不动产市场发展更为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