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场递补争议大 政策恐跳票
丽威风场年底取得电业筹设许可大限将至,一旦取得筹设许可落空,过去获配350MW的开发容量,由谁来递补,外界对经济部所订法规有所质疑,在争议声中,第二阶段风场政策恐跳票。
政府致力推动能源转型,希望2025年让绿能占比提升至20%,各个离岸风场开发加进赶工,不过达德能源(wpd)位于桃园的丽威风场,迟迟无法取得经济部最后一关的电业筹设许可,目前距年底应取得期限进入倒数,一旦31日其提出4亿元的缓解补偿方案,未获民航局或经济部认可,争取补救空间,该风场的开发权可能丧失,经济部也可能与达德解除先前签署的行政契约。
经济部有意将丽威风场的350MW的获配开发装置容量进行递补作业,以免届时离岸风电二阶的遴选政策有缺口,让并网期程落空,政策跳票。不过,由谁来递补,谁有资格递补,外界臆测纷纷,并质疑依2015年订定的「离岸风电规划场址申请作业要点」第12点显示,开发商未能在2019年底前取得筹备创设登记备案,原先登记参加遴选的备查及备查同意函及资格就已失其效力,无法再参加第二阶段遴选风场的递补资格。
目前取得环评但未获配开发权的风场都可能是潜在递补者,包括沃旭的大彰化东北、麦格理安能亚太捷热能源共同投资的海鼎1~3号、台湾绿电与达德的海峡风场、亚泥的竹风风场等六大风场。但究竟谁排序最前,能否顺利递补,引起开发商间热议。
能源局则解释,相关法规问题在2018年订定的「离岸风电规划场址容量分配作业要点」第五章第30点,已提及因备取作业获核配容量申请案,应于取得核配容量后二年内取得筹设许可,不受2015年订定离岸风电规划场址申请作业要点第12点限制,意即后续备取作业仍有法源依据,后续程序可执行递补。
能源局强调,相关遴选办法及风场开发规则写得清楚,一切都会依法进行。官员说,离岸风电开发时程已订好,必须依设定好时间稳步前进,才能让能源转型如期到位,不允许拖延或是不履行行政契约,甚至是不遵照法规等行为,强调风场遴选与递补一切都依程序进行。
不过,法界人士及部分业界认为,这是当初经济部订法规要点的疏漏,因为没料想到有人通过环评并与经济部签约后二年,仍无法取得筹设许可。既然2015年订定规则时申请登记备查的开发商资格已失效,如何成立例外条款,2018年订定要点的例外规定无法使资格失效业者有复活的可能空间,在谁来备位的法规上模糊有疑义,一旦未来丽威风场再去提行政诉讼救济,恐因争议不断,而使第二阶段离岸风电并网容量政策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