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桦力推特色教育 行政院会通过实验教育草案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行政院会17日通过教育部拟具的「学校型态实验教育实施条例草案,将函请立法院审议,公、私立学校办理实验教育将有法源依据。教育部表示,希望透过以特定教育理念从事整合性教育实验的学校型态实验教育,发展具有特色的教育型态,并同时兼顾学生学习权及家长教育选择权。▲行政院长江宜桦。(图/本报资料照)教育部表示,为鼓励教育创新与实验,落实《教育基本法》第13条的精神建构教育多元化环境,因此参考其他国家法制,拟具「学校型态实验教育实施条例」草案,重点包括,明定主管机关学校型态实验教育审议会的设置、组成、访视、调查进行及委员回避事项,以及参与实验教育学生权益保障与实验教育实施原则

另外,也明定私立实验教育学校之实验教育计划经停办或不续办时,学生及教职员工处理方式,避免争议

行政院长江宜桦试图调整基层教育,行政院会上周也通过教育部拟具的「技术职业教育法」草案,内文规定,国小、国中应开设或采融入式之职业试探生涯辅导课程,国中可以与技职校院等合作办理技艺教育;职业准备教育,则是从高中职开始,得开设实习课程、遴聘业界协同教学,并要求主管机关对实习课程实施绩效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