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郑南榕 林佳龙:4月7日为台中市「言论自由日」

台中市林佳龙宣布4月7日为台中市「言论自由日」。(图/东森新闻

记者张暐珩/综合报导

「自由时代创办人、知名民主斗士郑南榕在26年前为追求言论自由,拒捕后自焚殉难,台中市长林佳龙6日宣布,为纪念郑南榕追求言论自由的精神,往后每年4月7日,都将是台中市的「言论自由日」。

林佳龙表示,过去的台湾处于威权统治,言论自由受到相当程度的箝制,1989年4月7日,郑南榕为了捍卫言论自由,拒绝当时执政党罗织的叛乱罪名,在军警企图逮捕之际引火自焚殉难,整起事件至今令人心痛,也为1991年废除刑法100条的运动埋下种子、萌芽茁壮,才能让台湾的民主政治更成熟稳定。

「言论自由正是民主政治的核心价值与重要基础」,林佳龙说明,台中市政府自104年起,订定每年4月7日为言论自由日,期盼社会在享受言论自由的今日,也不要忘记郑南榕当时争取言论自由的精神。

另外,林佳龙也强调,台中市政府已于今年3月30日发布并下达「台中市政府言论自由日纪念活动实施要点」,强调言论自由为人民基本权利国家应给予最大限度的维护,让实现自我、沟通意见、追求真理及监督各种政治或社会活动的功能得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