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郑南榕 绿执政6县市订4月7日「言论自由日」
1989年4月7日,郑南榕因为在《自由时代周刊》上刊登许世楷《台湾共和国新宪法草案》,遭高检处以「涉嫌叛乱」侦办,他为捍卫言论自由选择激烈方式殉难,2012年台南市长赖清德率先将4月7日订为「言论自由日」,2013年宜兰县、云林县、嘉义县、高雄市、屏东县共同加入,希望民众记得言论自由的可贵。
▲除了台南市已在去年公告,民进党其余执政5县市,1日共同将4月7日订为「言论自由日」以纪念郑南榕。(图/取自宜兰县长林聪贤脸书)
在1日的记者会上,郑南榕的遗孀、行政院前副院长叶菊兰与郑南榕基金会董事长许章贤也到场,叶菊兰表示,她在郑南榕自焚前曾问他,「你走了、我们怎么办,自由民主怎么办」,郑南榕当时只说「剩下就是你们的事了」,听在家属耳中十分残忍,但24年过去,她相信先生所说的话已实现,言论自由已是大家的事。
今年台南市政府将启动台南民主人权史料的汇整研究,集结台南在台湾争取自由人权发展过程中的史料,建构属于台南的自由人权地图,未来作为发展学校人权教案、深化人权教育的基础资料。
而宜兰县政府也决定在2014年,举办相关影像展览,安排相关言论自由课程,不只是为了向县民呈现真实史料,更希望传达言论自由在民主化过程中的重要性,深化民主教育的内涵、培养新世纪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