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9月适用《劳基法》 责任制拚同步上路

劳动部今(15)日召开劳动基准咨询委员会,审议住院医师记帐士及会计助理是否纳入《劳基法》第84条之1(俗称责任制)之适用对象。咨询委员认为住院医师工作特殊,有纳入适用责任制必要,劳动部正进行法制作业程序,希望赶上9月住院医师适用劳基法期程;但对于记帐士及会计助理纳入责任制,则采保留态度

因住院医师工作型态特殊,但9月即将纳入劳基法,台湾医院协会向劳动部提出住院医师适用责任制申请。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长谢倩蒨表示,今天与会委员认为住院医师符合84条之1工作性质特殊、工时需要弹性,且涉及病患就医权利,故皆认同适用责任制。

谢倩蒨指出,今日会议邀请到资方劳方充分发言,劳方代表本身还是住院医师,劳资双方均理解医疗现场确实有排班、值班的需求,认为住院医师符合适用责任制对象,但委员会后还要经过预告、法规会等法制作业程序,希望能尽量配合9月住院医师适用劳基法同步上路

至于记帐士、会计助理是否适用责任制,谢倩蒨则指出,劳动部过去曾公告指定会计服务业依《会计师法》雇用、帮会计师做签证的助理人员,适用责任制,故这次有单位认为记帐士及会计助理工作性质类似,提出申请

但记帐士及会计助理工作范畴仍与会计师法所界定助理人员有别,与会委员也认为若因报税季节比较忙碌,可透过现行延长工时弹性机制,即一个月上限54小时、3个月上限138小时来因应,对纳入责任制采保留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