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制限缩!400名抽水站外包劳工 明年起不适用责任制

劳动部近日公告为保障劳工,明年起委外承揽或派遣的工作人员不再适用此责任制。(报系资料照)

400余名外包的抽水站人员明年起不再适用责任制!劳动部曾在2002年时开放「各县、市抽水站操作人员」适用劳基法84-1(责任制),并在2006年时纳入劳务委外承揽的劳工,但在近日又公告为保障劳工,明年起委外承揽或派遣的工作人员不再适用此责任制。

依劳基法规定,适用责任制的劳工要经当地主管机关核备后才能实施,据劳动部统计,全国目前有700余名抽水站劳工签署劳基法84-1条,其中有400余人为劳务承揽或派遣、仅有300余人为单位自雇。

如依台北市政府规范,抽水站人员如签署劳基法84-1,「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0 小时,连同延长工作时间,1 日不得超过 12 小时;每月正常工作时间连同延长工时 不得超过 288 小时。」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副司长王金蓉说,2002年时开放抽水站人员适用劳基法84-1,2006年时放宽劳务委外也适用,但经讨论后认为应保障劳工,拟废止2006年函释,今年与地方政府讨论后,部分县市政府希望有缓冲,因此才会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外界担心,如果在如台风超时工作时,抽水站人员是否就不能工作?王金蓉说,但如果遇到台风等紧急情况,也可适用劳基法32条或劳基法40条的「天灾事变突发状况」,仍可使劳工出勤,且不受单月加班工时限制,不会遇到台风但抽水站人员被迫休息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