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劳基法》福利不减! 长庚维持新进住院医师14天年假

林口长庚大楼外观。(图/记者谢婷婷摄)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住院医师纳《劳基法》将于9月1日上路长庚医院日前遭爆将新进住院医师原有的一年14天年假,降到《劳基法》规定的一周7天,形同以纳劳基法之名,行缩减成本之实。对此,长庚医院回应,新进住院医师自今年8月开始报到,新签约的医师,9月1日起仍维持14天休假,优于劳基法规定。

为配合住院医师纳入劳基法,劳动部于今年8月6日公告住院医师适用纳入劳基法84-1工作者法令,因此医院须与住院医师签定84条之1约定书及定期契约(聘雇契约)。

长庚医疗财团法人行政中心副总执行长苏辉成受访时表示,长庚医院日前已到各院区进行相关作业说明,8月27 日更公告「住院医师薪资管理办法」,未来若发现有与劳动部公告不符处,将配合修订。若住院医师针对薪资部分疑义,在9月1日起皆可撤签聘雇契约。

苏辉成表示,长庚医院已于8月与所有住院医师重新签订聘雇契约,无论在任或新聘的1400多名住院医师皆完成签署,除了几位仍在国外,尚联络不上的医师外,至今未接获医师提出撤签申请。日前院方已将新签约内容送劳动部备查

苏辉成提到,长庚医院目前规定,住院医师自到任日起,每年皆有14日年休假日数,新进住院医师虽于9月1日纳入劳基法,原本第一年仍只有7天休假,但院方认为,「对员工好一点没什么不好」,决议维持14天年休假规定办理,未来会配合政府政策及维护住院医师权益,让政策美意落实,并照顾到所有住院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