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油直接加工制品 也要标产地

立法院18日开议,行政院长苏贞昌列席报告进口美猪、牛相关议题国民党立院党团17日动员立委轮班守在议场门口,要抢在18日上午7点提案,要求蔡英文总统赴立院报告。(张铠乙摄)

因应含莱克多巴胺美猪开放,食药署拟强化猪肉制品标示,延宕多日,昨天终于公告修正猪肉产地标示规定,纳入备受争议猪油,未来凡直接使用猪油进行加工的猪肉制品,如油葱月饼均须标示产地,但若是进行2次「间接加工」的猪肉制品,如肉粽等产品,则不在此列。只是直间接怎么判断,民众还是雾煞煞。

拖了10天 食药署上网修正

食药署上周7日晚间针对美猪、美牛预告修正「散装食品标示规定第五点」,凡将牛肉、猪肉与其可食部位做为原料的散装食品皆一律标示原料原产地,明年元旦起不论是生鲜猪肉、加工食品、卤肉饭贡丸汤或是任何含猪肉及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都要清楚标示猪原料原产地。但当时并未包含猪油,加上预告期只有7天,引起各方质疑炮轰,恐成食安漏洞

食药署原订14日就要公告的修正内容,前天卫部长陈时中出席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时对猪油未标示造成的食安漏洞,曾强调会在当晚公告,但食药署却拖了10天,才在昨天悄悄将公告放上网,规定猪油制产品,也必须清楚标示原料、原产地。

间接加工 如肉粽等不用

食药署的公告中,将「以猪脂为原料的产品免标示原产地」的文字移除,仅剩「猪肉或猪可食部位为原料之散装食品,应以其屠宰地标示其原料之原产地」,食药署长吴秀梅表示,施行办法设计方向是朝猪油的直接加工产品来进行,若是间接加工,则不用再另行标原产地。

吴秀梅也特别举例,像是油葱或月饼这类可能直接用到猪油的产品,就要标示,以油葱来说,若直接拿猪油下去炒,这款产品的原料原产地,就要清楚标示,但若是买一罐油葱回来加工,再做成类似肉粽等产品,考量残留量已很低,就不用特别标示原料原产地。

食药署表示,有关猪肉制品的原料原产地标示施行办法很快就会公告,最晚不会超过9月底,待公告后就将举办说明会辅导业者,会尽力用最快的方式让民众知道。

施行办法 9月底前将公告

不过,民众昨天也不解,随便路边摊叫碗干面、烫个青菜,都会淋上油葱,汤头也会撒上油葱,这样吃下的干面、烫青菜、汤头,是要算「直接加工」猪肉制品?或比照肉粽,算「间接加工」的制品,果如此,恐怕民众不小心吃下肚的莱猪猪油会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