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只要有猪油都要标示

含莱克多巴胺(俗称瘦肉精美国猪肉2021年元旦起将开放进口,为加强标示管理食药署17日公告「散装食品标示规定第5点修正草案」,未来含猪油制品,都必须标示出原产地(国),违者最高可罚400万元。

食药署日前公告「散装食品标示规定」时,对于食品里添加猪油可免标示,引发外界疑虑,昨再度修正公告,改为只要使用到猪油散装食品,无论原料产品,都必须标示原产地(国)。食药署也公布另五项草案,包含「包装食品之猪肉及猪可食部位原料之原产地标示规定」、「直接供应饮食场所供应食品之猪肉及猪可食部位原料之原产地标示规定」等,其中针对猪肉的瘦肉精残留标准上,一方面维持先前公布标准,也就是猪肉肌肉及脂(含皮)0.01ppm、猪肝及猪肾都是0.04ppm,而胃、肠、心、肺等其他可供食用部位则是0.01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