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拟强制规定基因食品标示

健康医疗网记者张郁报导

食药署再次表示,该署依据今年2月5日修正公布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拟定草案,未来将新增食品添加物及散装食品之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规定;并维持包装食品中,使用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就必须强制标示的规定。

▲基因改造食品怕标示? 食药署拟强制规定(图/健康医疗网提供)

食药署食品组潘志宽组长表示,该署拟定将把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中的非故意掺杂容许量由5%调整至3%。而所谓非故意掺杂率,指的是「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可能因非故意、偶发性无法预防的因素,如采收、储运,而掺杂到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因此,国际上会订定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非故意掺杂容许量,以利实务管理。

食药署严格管理基因改造食品,若食品所含的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未经卫福部查验登记发给许可,不得供作食品原料,换句话说,规定强制标示并非安全性考量,而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知」的权利,给予消费者选择的自由。

目前卫福部也积极和经济部财政部等,研商增列专属输入税则号列,并已预告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食品输入业者应建立食品及相关产品追溯追踪系统草案,以便自源头加强管理,同时持续强化基因改造食品标示符合性监测,兼顾食品安全管理及消费者权益

资料来源: health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