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委提修法 进口油需强制标示加工地
台湾油品连番出问题,民众转改大量购买进口油,但继日前国际条码辨识法遭爆破功,周刊再爆料2大合格油品厂商泰山、福寿也涉以低价油品混少量进口油赚取暴利。民进党立委陈亭妃13日指出,现行食管法对此的相关规定并不明确,将提出修法,强制要求厂商在外包装上标示加工地,以免不肖业者以廉价混合油充当100%纯进口油的情况再发生。
▲民进党立委陈亭妃13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将提出食管法修法,要求厂商须强制标示加工地。(图/记者洪欣慈摄)
陈亭妃指出,进口油品到台湾后要再分装、加工,并不是不行,但应该要标示清楚,秉持诚实以告的态度,不能还在包装上写百分百进口欺骗消费者,且根据现行食管法第30条,「输入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食品、食品添加物,应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查验并申报其产品有关资讯」,但现在只要打上「进口」两个字就不用被查验,「卫福部就是在包庇!」
由于目前食管法仅要求产品标示原产地,因此,为杜绝不肖业者进口油品后再行恶意加工、分装,却仍标注原装进口,陈亭妃拟提出修法,修正现行食管法第22、24、25、26、27等条,针对食品容器、特定食品、散装食品等类目包装上强制规定须加注加工、分装及包装地,违者依法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