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 遭质疑扩权、政治干预
司法改革分组会议24日决议,在诉讼金字塔制度立法施行后5年之内,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将从现行94人缩减为21人,且是由司法院长提名、遴选委员会筛选后交由总统任命。此举也被外界质疑,有政治干预、总统扩权的疑虑。
总统府司法改革国是会议24日进行第二分组第五次会议,会中以司法院所提终审法院成员、员额及选任程序的改革方案为蓝本,逐项讨论修正。
会议决议,为落实金字塔型诉讼程序的改革方向,将终审法院的诉讼结构定位为严格法律审,发挥统一法律见解的功能,并强化终审法院的民主正当性,金字塔型诉讼新制立法施行后,最慢应于5年内,实施终审法院的人事改革。
这之中包括法官人数以最高法院法官(含院长)14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含院长)7人为原则;任用资格参酌法官法第5条第2项规定;选任程序由司法院院长提出应任名额3倍人选,交由司法院组成的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遴荐2倍人选后,陈报总统任命。
在遴选委员方面,成员应专业、多元并具民主正当性,包括立法委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学者及公正人士等;至于终审法院法官原则不设任期,但年满70岁必须停止办案,办理退休或优遇。
不过,此决议被外界认为有政治干预或总统扩权的疑虑;对此,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表示,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提名,是政治任命,但不是干预司法,在诸多民主国家都是由总统任命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代表全国总意志提名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