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看行政院覆议理由1很感冒 「明目张胆干预立法权」

▲行政院长卓荣泰。(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皮心瑀/台北报导

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国会改革相关法案,行政院在5日收到条文后随即在6日院会通过提出覆议,并提出七大理由,而资深媒体人黄扬明,第一点「没有实质讨论,违反民主原则」让他很感冒,因为这是行政权明目张胆干预立法权。

针对覆议案,政院提出的七大原因包括,第一、没有实质讨论,违反民主原则;第二、混淆双首长制,质询总统违宪;第三、无差别调查民众,听证范围过广;第四、漠视正当法律程序,违反程序正义;第五、无限期审查人事同意权,空转政府重要职缺;第六、「藐视国会」定义不明,恣意扩大立院职权;第七、「怀疑」官员虚伪陈述,即可课以刑责。

黄扬明说,「没有实质讨论,违反民主原则」这作为公民团体号召社运的诉求当然没有问题,但行政院把这点拿来当成提覆议的理由,只代表政院响应青鸟行动,也象征向在野党正式宣战。

黄扬明指出,立法权要如何讨论一套法案,不是行政权该置喙的,尤其「没有实质讨论」的定义,若套用在这次的立法过程中,那么,未来难道所有「迳付二读」的法案,都违反这一点,而成为行政院提覆议的理由吗?

黄扬明表示,政院第二点理由直接称「质询总统违宪」,是否违宪是大法官说了算,不是行政院来判定,改成「有违宪之虞」会比较公允,「总之,未来3年半,行政与立法的冲突不断将是可预见的现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