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腾鹞》监察院乱「菊」的宪政灾难

陈菊。(资料照片

日前各大媒体报导,陈菊将出任下届监察院长。对此人事安排,学者批为大开民主倒车。因为在2008年马英九执政后就谨守宪政分际,聘任王建煊、张博雅等非执政党籍的监察院长,以求宪政权力之平衡,但号称民主进步的执政党,却选了党性坚强、争议性极高的陈菊出任监察院长,在台湾民主史上留下污名

监察院本是间接民选民意代表机关,自民国81年改由总统提名后,争议不断。前监察院长王建煊就明白表示,监察院是鸡肋养老院,是社会乱源。而民进党于2014年7月29日「针对立法院行使监察院人事同意权结果」发表声明,也明白主张回归「三权分立」的宪政架构,要及早终结监察院。

2015年3月30日民进党中央又发布「修宪要看国家长远利益」,蔡英文主席裁示,「废除考监两院」应该列入第一阶段修宪。但蔡英文就任总统,全面执政4年来自食其言,并未终结监察院。其所要追求的「三权分立」宪政架构,也异化五权一统变种党国架构。

陈菊出任下届监察院长后,依今年1月8日公布之《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组织法》第3条规定,将兼任主任委员,每年并可随意遴派当然委员以外之两位监委为国家人权委员会委员。由于监察院已不是民意代表机关,蔡英文这种以党派监察院长来包揽国家人权委员会的作法,也背离了全世界多数国家所采行「国会监察」制度的主流!

另蔡英文占用不良宪法结构便宜,在前年九合一地方选举败选后,未经立法院同意,就任命苏贞昌陈其迈林佳龙等组成败选者内阁,在中央掌大权,监督地方自治事务,让地方败选近百万票、失去民意的人,转为获得民意胜选者之中央长官,这种胡乱任命,败坏了「统治权的行使,应有人民同意」的宪政民主价值。

而这种比美国总统人事任命权还要庞大的权力,可以延伸到恣意任免众多政府出资设立的财团法人社团法人、行政法人之首长及其董监事人选,造成「一人当选,鸡犬升天」的酬庸乱象。在总统有权无责下,层层递延出行政院院长、各部会首长、各财团法人、社团法人、行政法人之首长都有权无责,造成责任政治虚无的乱象。

宪法是最大、最多空隙法律,必须以政治道德良知来补充。蔡英文如延续近4年来,恣意任命行政首长之后,又指派缺乏政治道德良知的党派监察院长,来包庇当前行政院体系中用人不依编制、花钱不按预算、办事不照法律等过多不负责的现象,则将给台湾人民带来很大的宪政灾难

(作者为东海大学法律系退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