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委员会派查首案 年底前提出两公约国家报告对应意见

监察院年底前将对两公约国家报告提出对应意见(资料照)

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今天举行委员会议,副主委高涌诚会后表示,委员会通过首件派查案,就是在年底前针对今年政府所提出的两公约国家报告,提出对应意见。

国家人权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职权之一是对政府机关依各项人权公约所提之国家报告,得撰提独立评估意见。国家人权委员今天也通过第一个派查案,高涌诚说,国家人权委员会将因应明年3月关于两公约国家报告的第3次国际审查,由监察院在年底前,针对今年政府所提出的两公约国家报告,提出对应意见。

他表示,为准备明年的国际审查,监察院撰写的对应调查意见,会由监察院调查处的调查官负责,并将会备妥中、英文译本

此外,针对行政院研拟「禁止酷刑及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公约施行法」草案,其中要求应于国家层级设置独立防制酷刑机制,行政院希望由国家人权委员会负责。高涌诚也说,由于行政院相关草案在上届监委时提出,还没有国家人权委员会,加上国家人权委员会的职权第一款就是讲反酷刑事宜,所以监察院也认为应由国家人权委员会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