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权公约初次国家报告审查 专家:不应限制障碍者投票权

台湾初次进行身心障碍权利公约国际审查结论性意见公布,审查委员日本命馆大学教授长濑修(左)与政委林万亿(右)。(图/记者洪巧蓝摄)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台湾初次进行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国际审查3日结束,审查委员提出结论性意见,点出70余项建议,希望台湾致力消弭歧视、推动障碍者平等与参与的做法。国际专家特别点出台湾应该尽速成立独立的国家人权监督机构,也谈及身心障碍者即使受监护宣告仍应该保有投票权。

台湾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初次国家报告国际审查会议从10月30日至11月3日举行,邀请5位国际审查委员来与我国政府非政府组织代表以及身心障碍者进行对话后,就台湾身心障碍人权重要议题,检视台湾落实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现况

行政院政务委员林万亿表示,台湾虽非联合国会员国,仍致力于落实《身心障碍者权力公约(CRPD)》,国际审查委员最后提出多达70余项提醒,代表台湾应更加努力。但这不是意味着台湾过去没有作为,像是《残障福利法》经历负面词汇修正过程,现在已经改称《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

▲台湾初次进行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国际审查结论性意见公布,政委林万亿致词,右为审查委员、哈佛法学院身心障碍者专案执行理事史坦(Michael Ashley Stein)。(图/记者洪巧蓝摄)

审查委员、日本立命馆大学教授长濑修点出有两项最为迫切的问题,包含应修改相关法令落实平等及不歧视,及应设置完全独立的国家人权监督机制,已要求在1年之内回报。

审查委员、哈佛法学院身心障碍者专案执行理事史坦(Michael Ashley Stein)则谈到投票权的议题,日前台湾相关官员告诉他,「受到监护宣告的精神障碍智能障碍者因为无法表达意向,不能投票」,但这其实是一种歧视。

史坦表示,智能障碍与精障者仍有能力自己决定。他反问,为何不能表达看法,即便他们决定可能不是好的,但没有精障者也还是会有不好的决定,大家都是一样。

▲台湾初次进行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国际审查结论性意见公布,五位国际审查委员说明建议。

审查委员、英国人发展专家金士顿(Diane Kingston)表示忧心「多重歧视」问题,因为本身性别女性而受到歧视,接着再因为身心障碍者面临歧视问题。

林万亿说,行政院长赖清德已经指示,要把此次结论性意见相关建议做出分类,并且逐项推动,期待四年后再次审查时有所进步。

▲台湾初次进行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国际审查结论性意见公布,五位审查委员中的瑞典独立生活机构创办人Adolf Ratzk(右)与曾任国际身心障碍者联盟主席加拿大学者Diane Richler(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