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到大医院部分负担「优惠」170元 1个月最多用4次

▲转诊到大医院部分负担「优惠」170元,1个月最多用4次。(图/资料照/记者一中摄)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部分负担调涨将于2天后上路,健保署今(13)日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险转诊实施办法」,针对民众经过转诊就医者,在一个月内的四次回诊,均视同转诊,可享部分负担费用的优惠,借此鼓励民众若有伤病应先至基层院所就诊。该措施将于4月15日与门急诊部分负担新制同步实施。

卫生福利部已公告自4月15日开始实施健保门急诊部分负担费用调整方案,未来民众经转诊至医学中心区域医院就医,门诊部分负担由现行的210元、140元,分别调降至170元、100元,如果未经转诊而迳赴医学中心就医,门诊部分负担由360元调升至420元。

急诊部分,凡至医学中心急诊,完成诊疗后属检伤分类第3、4、5级的病患,部分负担由450元调至550元,检伤分类第1至2级的部分负担则维持现况

健保署表示,为引导民众不要不分大小病都往大医院挤,而是透过各级医疗院所的分工合作,提供民众最适切的照顾,该署推出分级医疗六大策略及廿四配套,其中至关重要的配套措施便是推动家医制度与建立人性化便民的转诊平台

为了落实双向转诊,健保署着手修订「全民健保转诊实施办法」相关条文,在搜集病友团体医界等各界意见后,业已完成相关法制程序,预定自今年4月15日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