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上路 急诊部分负担 依医院层级收费
健保署宣布急诊部分负担与检伤分类脱钩,只依医院层级收费。图为家长带着小孩前往医院急诊室就医。(本报资料照片)
健保部分负担调整方案
原订4月实施的健保部分负担调涨方案,上路日期再延后。健保署原规画急诊部分负担依医院层级加上检伤分类收取,医界担忧同样疾病恐因不同检伤分类出现收费落差,进而引起医病关系紧张。健保署昨宣布急诊部分负担与检伤分类脱钩,只依医院层级收取,诊所、地区医院收150元,区域医院、医学中心则收400、750元,预计7月上路。
为避免轻症病患塞爆大医院急诊,健保署原规画区域医院、医学中心依病情轻重,分3种检伤分类收取急诊部分负担,较严重的1~2级收200或300元、中度的3级收300或500元,较轻的4~5级则收600或800元。
急诊医学会理事长许建清认为,这个规画例如病患2次都是因腹痛到急诊,前次被归类为第3级,第2次却为第4级,部分负担将因而出现300元的差距,现行光是100元之差就已有医病产生争执,更何况是300元,建议别将部分负担与检伤分类绑一起。
台湾医务管理学会理事长洪子仁也说,病患刚入急诊室的分类只是初步判定,最后诊断可能不同,依检伤分类收费除会引发医病关系紧张,也造成就医费用难预测。医改会执行长林雅惠强调,检伤分类不等同轻重分级,轻症个案留观后变重症案例屡见不鲜,应朝层级分级收费较合理。
林雅惠提醒,病患急诊所做检查都免收费,健保署应留意总收费问题,如未来门诊就医比急诊贵,可能导致轻症个案往急诊室冲,健保署现阶段应列入考量。
健保署长石崇良表示,经搜集各界意见,决定调整急诊部分负担收取不再以检伤分类做为依据,而新调整方案在落实分级医疗的同时,也确保急诊不会低于门诊收费。他举例,病患至医学中心门诊就医,将收基本部分负担420元加药品部分负担至多300元,合计720元,而同家医院急诊则收750元,已将两者区隔。
健保署本周将着手展开法制作业的准备,预计4月预告,并在7月与药品部分负担新制一并上路,至于检验检查部分负担,留待第2阶段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