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保法全民纳保 重度失能者住「机构」可月获2万给付

政院拍板保法草案重度能者住「机构」可月获2万给付。(图/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下同)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行政院会4日上午通过「长照保险法」草案,制度仿照全民健保,包括全民强制纳保,一出生就缴保费,依投保人身分,分为6大类,包括受雇者、雇主、农渔民军人、无业者、《社会救助法》规定低收入成员等。负责协调草案的政委冯燕指出,家中长辈若遭评估为重度失能,到机构住宿照顾,每月可给付21300元,如请人到家中服务时薪可给付237元。

冯燕在院会后记者会解释,长照保险设定为像全民健保一样的强制社会保险民众从出生就要开始缴费,如果失能卧床时才用得到,根据卫福部资料,以月薪5万元民众为例,平均每个月缴纳约180元保险费,「就像寿险意外险性质的不期待保险,最好是缴了保费但不要使用。」根据卫福部统计,从失能卧床到死亡,平均年限是7.2年,如有长照保险就可协助负担部分费用

此外,草案也规定长照保险安全准备金为3个月,并分3年提存。长保法预估第1年政府负担经费为360亿元左右,至于财源则是规定从房地合一税、烟酒福利捐,以及未来如税改增加的税收,也会优先使用于长照保险。原先草案的最大争议就是「保费费用」比例,在毛治国昨天上午出面斡旋,企业与政府此消彼长,将原先计划的雇主、个人、政府分别负担60%、30%、10%,定案为40%、30%、30%。

面对在野党认为长期照顾不该用保险法,应使用税制法问题,冯燕则说,税收制是空话,政府应该要有多少钱做多少事,更强调世界上没有国家敢说是长期照顾,顶多敢说有长照体系,只有一些高税率的国家会这么做,例如北欧,如果真的走长照税方式,就变成税金全部由个人来负担,没有雇主跟政府的部分。

另外冯燕也乐观地表示,健保的纳保率达99%,长保保费有只有健保的1/5,相信有健保的行政效率在前,纳保率可以期待。

▲行政院政委冯燕。至于上路时间,卫福部则发出新闻稿指出,待完成立法程序后,在长照服务资源完成整备的前提下,并经至少两年筹备期,再开办长照保险。换句话说,如果立法院今年通过长保法草案,最快也要107年才会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