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局开放 寿险业可投资法人住宿型长照机构
▲寿险业可投资社团法人式的住宿型长照机构,股权可以超过45% 。(图/记者黄克翔摄)
为了引导寿险业资金投入长照产业,保险局跟着修改保险业投资规定,寿险业可以投资社团法人式的住宿型长照机构,投资该长照机构股权可以超过45%,最快预估今年底前上路。
行政院日前通过「长期照顾服务机构法人条例」草案,未来凡是新成立的住宿式长照机构,都要以法人(财团法人、社团法人)形式设立,同时开放寿险业投资住宿型长照机构,但该草案目前还在立法院审议中。
为了配合该草案,保险局表示,将修改保险业投资规定,开放保险业投资社团法人式的住宿型长照机构,股权可以超过45%。但因为长照法人草案立法程序还未完成,必须待该法案立法完成后,才开放保险公司申请。
此外,这次保险局也同步开放,保险公司若投资两项可采事后审查:第一,投资国家级投资公司发行的基金,不限额;第二,投资金额5亿元以下的创投、私募基金。
目前包括国泰人寿、富邦人寿都表示,将投资国家级投资公司发行的台杉水牛基金,富邦人寿总投资金额约4亿元,国泰人寿总投资金额约3亿元。保险局表示,若是在年底法规生效后投资,就可以采取事后审查,但若是法规生效前,还是要依规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