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核定台湾企业与人权国家行动计划 台湾亚洲第2

苏揆核定台湾企业人权国家行动计划(苏揆脸书截图)

今天是世界人权日,苏揆上午核定「台湾企业与人权国家行动计划」报告后说,我们在世界人权日的这一天,成为亚洲第2个制定发布「企业与人权国家行动计划」的国家,更显现台湾是一个重视民主与人权的国家,我们也会不断朝人权立国目标持续迈进。请各部会检视应有精进之道,让台湾更好。

苏揆表示,今年是欧洲人公约签署 70 周年,今天(12月10日)是联合国大会所定的「世界人权日」,人权是普世价值,是每一个人民的基本权利,而人权的观念,也不断地演进发展

苏揆说,任何国家在推动人权保障的道路上,难免会面临各种挑战,特别是台湾,从威权走到民主,是一段漫长艰辛的道路,现在国人所拥有、如同呼吸空气般存在的自由、民主、法治与人权,是几代人不断流血流汗、奋斗争取而来的,我们都应该非常珍惜,并共同加以守护。

苏揆提及,有人说,「台湾最美丽风景是人」,这里所讲的「人」,其实除了「人情味」,更重要的还有「人权」;对照近来香港好几位民主派人士接连被捕,就可知台湾社会是多么幸福。政府除了推动各项福国利民政策,更必须持续精进各项人权保障工作

苏揆表示,台湾虽然不是联合国的会员国,但基于对人权价值的坚持,我们仍然自主承诺履行国际人权公约,至今已完成联合国9大人权公约中5部人权公约的国内法化,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政治权利、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儿童权利、身障者权利等公约,使台湾的人权能与国际人权体系接轨、与时俱进。

苏揆说,去年5月,我们制定「司法院释字第 748 号解释施行法」,成为亚洲第一个立法通过保障同性婚姻的国家;去年的今天,我们立法通过「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组织法」,并在今年8月(8/1)揭牌成立「国家人权委员会」,让国家的人权保障机制更加成熟、完善。

苏揆也指,政院也在今年6月发表「两公约第三次国家报告」,这是第一次用行政院具名提出报告,就4年来台湾的人权工作进行检视并提出未来期许,我们也将邀请国际人权专家来台进行「在地审查」,这样的台湾模式,也普遍获得国际肯定。

苏揆强调,国家、企业及人权议题,已成为国际间经贸协定洽谈关键因素,重视企业人权,有利于我国对外经贸协定的谈判,协助我国产业融入国际经贸体系与供应链,提升国家竞争力。「企业与人权国家行动计划」聚焦国家保护义务、企业尊重人权、提供受害人有效救济三大重点,彰显我国对企业人权政策的重视及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