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多法/公告期结束 NCC:研析外界意见后提报委员会讨论
▲NCC举办「媒体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公听会,聆听外界意见。(图/记者林睿康摄)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7月5日公布「媒体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60天公告期已经在9月11日截止。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20日)表示,目前综合规划处正在研析外界意见,会把草案中每一条条文文字确认后,再提报到委员会讨论,不过时程还没确定,一切听从主委安排。
NCC公布的「媒体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设立明确的整合管制红线,包括「禁止无线电视事业间相互整合」、「市占率达三分之一以上卫星广电事业不得整合」、「市占率达三分之一以上的有线广电事业不得整合」、「新闻、财经频道不得超过5个」、「有线电视系统业者订户数达总订户数20%以上不得跨媒体整合」、以及「同一事业或关系人持有多数媒体事业,不得整合有线电视系统、多媒体内容传输平台、无线电视、全国性广播、新闻及财经频道、全国性日报和频道代理商超过三项」。
不过NCC仍然保留「公共利益」的「黄线」审查原则,也就是可综合判断该媒体交易案是否对公共利益的增减或减损,做为准驳决定。
草案中也纳入「媒金分离」规范,也就是金融控股公司等相关金融行业之负责人、其捐助成立之财团法人或其受托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股或以其他方式控制重要型态及媒体(无线电视、卫星电视新闻或财经频道、总订户数百分之五以上的有线电视系统或多媒体内容传输平台)的人事、财务或业务。
草案同时也设定「过渡条款」,只要立法通过,将回溯到民国95年2月22日后所有的媒体并购案,若触犯到管制红线和媒金分离的媒体,NCC将给予三年期限进行改善。另外,由于网际网路媒体在民众生活中的重要性逐渐变大,虽然草案中并没有纳入红线管制对象,但是NCC表示,未来在审查媒体并购案时,会将「网际网路」的影响力纳入考量。
对于上述草案重点,NCC在60天公告期内已经举办过一场说明会,而媒观基金会和媒改社、21世纪基金会以及台湾通讯学会,也分别举办过座谈会,讨论重点在于「媒多法有无立法的必要性」和「媒金分离」两部分。
NCC发言人翁柏宗20日表示,先前NCC公布媒多法的条文原则,就是要听取各界意见,而在60天的公告期中,有许多专家学者都对媒多法发表意见。目前综合规划处正在研析大家的建议,会把草案中每一条条文文字确认后,再提报到委员会讨论,不过时程还没确定,一切听从主委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