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菊自许「末代监察院长」:修宪废考监后光荣离开

记者林铭翰台北报导

立法院临时会14日审查监察院长被提名人陈菊蓝绿党团皆发出甲级动员应战,国民党团欲阻挡陈菊进入立法院,但陈菊仍在上午7时16分于民进党立委的护送下,顺利进入立法院议场。陈菊在送抵立法院的口头说明告中表示,期许自己能成功扮演最后一任监察院长的角色,在修宪通过之际,确保监察权能够顺利接轨、国家人权机构能够延续,并在完成最后的任务光荣离开。

针对监察委员提名案,监察院长被提名人陈菊14日上午赴立院报告备询,而国民党团清晨开始在青岛东路侧门筑起人墙,但民进党临时转换阵地火速拆解蓝营防线,并且在短短5分钟内,护送陈菊从镇江侧门入场

▲陈菊赴立法院备询,吁国民党立法院党团理性讨论。(图/翻摄陈菊脸书)

陈菊在送抵立法院的口头说明报告中表示,近来部分人士将纠正案与弊案混为一谈,显示监院职权未被社会大众普遍认识,徒增纷扰争议。因此,未来监院一方面要加强社会沟通,让审议过程更公开透明,接受全民监督。另一方面,更要强化监委行使职权的独立性、非党派性和公正性,让未来监察权的行使,更能受到社会的广泛信赖

陈菊指出,国家人权机构象征着国家的「良心」,未来将监院将依据「巴黎原则」的精神,以宪法或法律保障国家人权委员会的独立性,提供人权的咨询监测、受理申诉和教育,调查对人权的侵害及歧视,并建立指标监督政府施政是否符合人权标准。此外,推动人权外交也是国家人权委员会的工作重点。

陈菊也强调,「本人已向民主进步党申请注销党籍,退出所有政党职务和活动,全心投入人权保障和促进的工作,依法行使监察院长职权」。更重要的是,废除监察院和考试院,是社会长期普遍存在的呼声,自己也认同这个主张,会在修宪程序完成前,遵循大法官解释,妥善行使监察院长职权。

陈菊说,期许自己能成功扮演最后一任监察院长的角色,在修宪通过之际,确保监察权能够顺利换轨、国家人权机构能过延续,而在宪改工程完成后,业务还在、同仁还在、监督还在,只有一生为人权奋斗的民主老兵,「完成最后的任务,光荣离开」。

根据立法院议程规划,监察院人事同意权案于13日举行公听会、14日上午进行监察院长被提名人陈菊审查会、7月14日下午至7月16日进行监察委员被提名人审查会,并于17日进行监察院人事同意权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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