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菊率监委巡察政院 建议检讨修正57项法规

陈菊今率监委政院巡察(监察院提供)

监察院第六届监委今由院长陈菊担任领队,赴行政院巡察。陈菊说,今年1月至11月通过37件弹劾案、通过对政院暨所属机关总计被纠正71案次;另监察院调查也发现,行政机关办理业务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与当前社会环境显有脱节,建议行政机关应尽速检讨修正法规计有57项,其中22项已修正。

监察院上午到行政院巡察,在听取苏揆简报后,陈菊表示,根据监察院统计资料显示,今年1月至11月通过37件弹劾案,弹劾人数有51人,弹劾违法失职态样大多是违反政府风纪及贪渎为主,计24案,约占6成5。另通过纠正案120案次,行政院暨所属机关总计被纠正71案次,各县市政府暨所属机关被纠正49案次;调查也发现,行政机关办理业务所依据的法律或规定,与当前社会环境显有脱节,建议行政机关应尽速检讨修正之法规计有57项,其中22项已修正。

陈菊说,基于权力分立原则监察权是政府施政的外控机制,监察院近年来针对行政机关涉有违失的工作及施政,或对中央地方公务人员违法失职案件,进行调查,所提的调查报告也常为外界做为检视行政机关施政的重要参考。陈菊指出,监察权具事后权性质,不同于立法院民意机关,而每位委员也都了解行使监察权的应用与分际,会寻求更理想方式,兼顾行政及监察两端,以合作的方式一起努力。

监察院巡察行政院,共汇总今年的调查、纠正、巡察、民众瞩目议题,或审计部审计各部会财务及绩效等各项建议意见,监察院期望行政院督促各部会研究改进,并列管追踪及切实解决,使两院分就不同权责领域,共同努力为人权保障、国家廉能,奉献心力,以符人民的期望。